第七波打炒房豁免條款出爐 排除三族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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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日前祭出第七波選擇性信用管制,首次納入「有房者」不得有寬限期,造成部分民眾反映房屋是因繼承取得,或有實質換屋需求,對此,為避免「濫殺無辜」,中央銀行9日發布新聞稿祭出配套措施,排除繼承取得房屋及房貸、實質換屋需求,以及新青安共三族群。
圖/央行9日祭出打炒房配套措施,排除繼承、換屋、新青安三族群。
|排除繼承、換屋、新青安三族群
央行9日新聞稿公告,為達成本行信用管制目的,並兼顧民眾購屋自住需求之資金規劃,本行提供下列協處措施,自9月20日起申辦的貸款案件均可適用。第一,自然人因繼承取得之房屋及房貸,不計入「本規定」之房屋數及房貸戶數,即自然人只有繼承取得之房屋者,新申辦之購屋貸款(非高價住宅貸款),得排除「本規定」之適用。
第二,自然人有房屋者,因有實質換屋需求,經與承貸金融機構切結約定,借款人應於新申辦之購屋貸款撥款後1年內,將名下原有房屋出售並完成產權移轉登記,且不得以轉貸等方式規避,新申辦之第1戶或第2戶購屋貸款(非高價住宅貸款),得排除「本規定」之適用,不過借款人違反切結事項時,承貸金融機構應對借款人取消寬限期、收回原應分期償還之貸款本金或貸款成數差額、追收罰息及加收違約金等。
第三,自然人已簽訂購屋(包括成屋及預售屋)合約,即將申辦貸款時,符合以上情形者,仍可排除適用「本規定」。以及自然人申辦財政部青年安心成家購屋優惠貸款,且非屬高價住宅貸款,不受「本規定」第1戶購屋貸款及第2戶購屋貸款限制。
注:文中所涉坪數,如無特殊說明,均為規劃坪數。文中出現的圖片僅供參考,以銷售中心實際情況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