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誤踩! 房地合一稅申報五大常見地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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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財政部提醒繳納房地合一稅的民眾,要留意申報地點、期限與成本計算等細項。

房地合一課稅自2016年上路至今,仍有不少民眾搞不清楚導致出現申報地點、期限、成本、費用計算及稅率的錯誤,財政部中區國稅局也提醒,若民眾報稅後發現錯誤,應向原申報稽徵機關辦理書面更正申報。

|常見申報地點、期限與稅率錯誤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房地合一稅申報第一項常見錯誤即是搞錯申報地點,賣方應向申報時戶籍地的國稅局辦理,並非向出售房屋、土地所在地稽徵機關處申請。另外需注意申報期限要在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後的30日內申報。而稅率方面,許多民眾以為自己符合財政部公告之調職、非自願離職或其他非自願性因素者,交易持有期間在2年以下之房屋、土地,能適用20%稅率,然而經常未符合資格,應多加檢視。

|須留意成本與費用計算

另外成本計算也是民眾常犯的錯誤,繼承或受贈取得房地者,應以繼承或受贈時的房屋評定現值及公告土地現值按政府發布的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後為取得成本。取得成本須為購入房屋、土地達可供使用狀態前支付之必要支出,如契稅代書費、規費、仲介費等,若是僅出售部分房地,申報相關成本也依出售比例計算即可。

至於費用計算上,民眾常誤將使用期間的水電瓦斯費用、房屋稅、地價稅、管理費及房貸利息等列為費用減除。然而正確算法應為出售房屋、土地所支付的必要費用。最後,財政部中區國稅局也提醒,民眾報稅後若發現錯誤,須重新填寫正確申報書,再向原申報稽徵機關辦理書面更正申報。

注:文中所涉坪數,如無特殊說明,均為規劃坪數。文中出現的圖片僅供參考,以銷售中心實際情況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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