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劃遲不發權狀 地主抗議13年回不了家
圖/單元5自辦重劃區多名地主抗議尚未拿到土地權狀。翻攝自台中市政府官網
近日有多名地主前往台中市府,抗議13年來都拿不到「單元5自辦重劃區」土地權狀,痛批政府承諾跳票直指「一直壓我們的案件」。對此中市地政局表示,重劃開發具有公共利益,但重劃程序多達16階段,各階段環環相扣,市府必會更審慎監督重劃會作業,督促重劃會每一階段行政完備,全力協助地主早日取得土地權狀。
|要求市府明年1/10前同意發放權狀
「單元5重劃區」位在南屯區,環中路四段西側,總開發面積70.25公頃,全區採大型街廓都市計畫,使用分區為住一之一住商混合,約有800位地主,自2006年開始重劃到今年已歷經13年,原定2010年12月報請開工,未料2011年因重劃會理事長損毀區內的市定古蹟「瑞成堂」,隨後配合檢調偵查而停工,接著重劃區作業經反覆復、停工,甚至遭到最高行政法院判決重劃會相關案件敗訴,致使重劃進度嚴重延宕,直到2015年施工完成,2016年市府驗收完成,今年3月完成土地分配公告作業,8月底終於將相關資料送達地政局。
根據《聯合報》報導,地主們質疑,此案因行政程序不符遭內政部糾正,相關土地分配資料遭到退回,地政局疑似受到少數被惡勢力利用的異議地主影響,「一直壓我們的案件」,重覆公告、重覆審查,遲遲蓄意不發放權狀,讓民眾13年來都無法回家蓋房子,行政不中立,認為市府失信於民、並要求市府同意明年1月10日前發放權狀。
|將全力協助地主早日取得土地權狀
地政局表示,對於監督自辦市地重劃,均依法全力協助,此次「單元5重劃區」在重劃程序上屢遭質疑,甚至於行政救濟敗訴,才造成若干程序須重新踐行,此外,依《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辦理重劃辦法》規定,土地分配前,必須由市府依法核定計算負擔總計表後,再辦理土地分配公告作業。
此外,公告期間重劃會必須受理地主異議,因此土地分配公告期滿、辦理土地登記前,必須先完成異議協調,並依規由重劃會實地埋設界樁,備齊相關文件後,再由地政事務所辦理地籍測量及土地登記,才能核發土地所有權狀,程序多達16階段,各階段環環相扣。
地政局同時補充指出,重劃開發具有公共利益,市府必會更審慎監督重劃會作業,並督促重劃會每一階段行政完備,全力協助地主早日取得土地權狀。也呼籲重劃會應以地主權益為重,更積極處理後續土地登記事宜,早日讓地主領到權狀和土地。
注:文中所涉坪數,如無特殊說明,均為規劃坪數。文中出現的圖片僅供參考,以銷售中心實際情況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