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貸緩繳可到年底! 期間免收違約金、循環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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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房貸緩繳展延期限可延長至109年12月底。

肺炎疫情擾亂各產業經濟,為了減緩民眾在疫情期間還款壓力負擔,金管會近日宣布民眾可申請緩繳貸款3~6月,包括房貸、車貸、消費性貸款、信用卡款項等,原先展延期限將於109年7月底,如今展延期限可延長至109年12月底。

|展延期間個人信用紀錄不受影響

根據「中央社」報導,金管會今年2/18曾函請各銀行對受疫情影響還款有困難者,就個人金融產品(包括房貸、車貸、消費性貸款、信用卡款項等)提供緩繳或展延措施,民眾如受疫情影響還款有困難者,可於受理期限內向銀行申請緩繳或展延3~6個月,然而展延期限將於109年7月底屆至,為了減輕民眾負擔,金管會決定將該措施延長至今年12月底。

金管會表示,申請展延金融產品包括個人金融產品,如房貸、車貸、消費性貸款、信用卡款項等。信用卡帳單的應付帳款得申請緩繳3~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違約金及循環利息;其他個人貸款如房貸、車貸本金或利息得申請展延3~6個月,展延期間免收違約金及遲延利息,展延期間個人信用紀錄不受影響。

另外,針對銀行辦理紓困振興貸款案件收取之手續費,金管會公布8大原則,包括貸款金額1000萬元以內,不論採定額或依比例收取手續,均不能超過1萬元。金管會強調,銀行收取手續費,應公平合理,符合紓困目的及比例原則,若有差額,建議銀行退還給客戶或其他有利於客戶之方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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