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租代管業緩衝期倒數 沒登記最高罰2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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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為了實踐居住正義,政府力推社宅包租代管政策,為了發展包租代管產業及兼顧原有經營業者執業權益,2018年實施的租賃專法給予尚未取得許可及營業登記證的業者,得繼續執業2年的緩衝期限,而該規定將在6/26到期,若業者未完成登記,最高可罰20萬元罰鍰。

|規避、妨礙或拒絕檢查 最高罰5萬元

內政部指出,根據2018年6/27施行的租賃專法規定,包租代管業必須經由許可,並且取得登記證才能開始營業,但對於專法施行前已經營包租代管業者,內政補給予2年營業緩衝期,主要目的是避免衝擊原有包租代管業者及服務中的房東房客權益,目前緩衝期僅剩1個月。內政部呼籲,執業中尚未取得登記證的業者,應儘速依法取得營業資格,屆期未完成許可登記,即屬非法經營包租代管業務,最高可處20萬元罰鍰。

圖/包租代管業者2年緩衝期即將屆滿。

內政部提醒,尚未取得租賃住宅服務業登記證的業者,應儘速洽詢所在地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租賃住宅服務業許可登記,以確保合法經營的權益,而內政部也從今年7月起,政府將加強查處尚未取得登記證仍繼續執業的非法包租代管業者,對於發生消費爭議的業者也納入優先查處的對象,業者如有規避、妨礙或拒絕業務檢查,最高可處5萬元罰鍰,以健全包租代管專業服務制度。

截至2020年4月底,全國已有542家合法包租代管業者,房東若透過合法業者提供包租代管服務,除能免除繁雜租屋事務外,還能享有租金收入所得稅等優惠。

注:文中所涉坪數,如無特殊說明,均為規劃坪數。文中出現的圖片僅供參考,以銷售中心實際情況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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