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族福音 內政部放寬補貼更加碼申請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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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推動的租金補貼、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於今年度將加碼放寬,重大變革將包括,查調財稅的對象不再列計「申請人或其配偶之戶籍內直系親屬之戶籍外配偶」、申請資格不限婚姻或設籍情形、租屋地與戶籍地可不同縣市,租金補貼的計畫戶數也再創新高,約有12萬戶家庭受惠,同時更增加一次申請的機會,擴大補助辦理。

圖/內政部放寬租金補貼限制,受惠民眾已由6萬多戶調高至12萬戶。

|條件放寬使申請戶數增加

營建署表示,為落實擴大辦理租金補貼的政策,2020年度租金補貼戶數已由現行6萬多戶調高至12萬戶,以往列入查調財稅資料的家庭成員包含「申請人或其配偶之戶籍內直系親屬之戶籍外配偶」,自2020年度起,不再列計;另外,以往限制未滿40歲申請人須已結婚或與直系親屬同一戶籍的限制,今年度也刪除此限制。

|額外再加碼一次申請機會

考量以往租金補貼受理期間僅限於每年7至8月,來不及申請者要到等次年才能申請,對此,今年度租金補貼放寬更提供2次受理機會,分別訂於2020年8月4日至8月31日,及2021年1月18日至2月5日。此外,申請租金補貼的住宅,不再限制須與戶籍在同一縣市,申請人可就近向租賃住宅所在地的縣市政府提出申請,至於申請自購或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者,則仍維持1年1次及向戶籍地縣市政府申請的規定。

注:文中所涉坪數,如無特殊說明,均為規劃坪數。文中出現的圖片僅供參考,以銷售中心實際情況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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