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更新老屋重建 最高補助800萬元
圖/為鼓勵老屋更新,內政部推動都市更新、危老屋重建等多元政策。翻攝新北市政府
內政部持續推動都市更新、危老屋重建等多元政策,鼓勵老屋更新,若採自主更新方式,還可申請中央都市更新基金補助,重建最高可獲得800萬規劃補助,整建或維護最高可獲得工程費用75%補助,根據營建署統計,截至今年6月底,全台有12案自主更新整建維護完工個案,另外,今年度自主更新補助申請也將於9月15日截止收件,有需求的民眾可以把握機會申辦。
|房屋重建或整建皆有補助
民眾選擇採「自主更新」方式辦理「重建」時,有別於以往由建商主導實施,改為由住戶組成更新會自主更新,好處在於親自參與增加彼此信任度,在都市更新事業各階段皆可享有主導權,更新後房地較能符合民眾居住需求,且更新會或地主可獨享更新後增值利益,同時可向內政部申請最高800萬元的規劃補助。
另外,民眾也可依據房屋的狀況選擇「整建或維護」,也就是俗稱老屋拉皮,包含屋頂防水、增設或改善無障礙設施、增設昇降機設備、提高建築物耐震能力等,政府依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計算規劃設計及工程施作費用予以補助,最高補助工程費用45%,但經地方政府劃定為優先整建地區,可提高補助工程費用至75%。
|政府協助代拆加速老屋重建
內政部指出,面對現有建築物持續老化,政府推動多元管道協助改善居住環境,老屋要「重建」,民眾可選擇依「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取得100%所有權人同意後,採協議合建方式辦理,並可獲得基準容積1.4倍的獎勵,以及持有稅優惠。
也可選擇依《都市更新條例》,分為「建商擔任實施者」及「住戶組更新會擔任實施者」,多數所有權人同意後,採權利變換或協議合建方式辦理,並可獲得基準容積1.5倍,以及持有稅優惠、辦理產權移轉減徵40%、營所稅規劃設計支出20%內抵減等優惠。此外,輔以政府協助安置與代為拆遷機制,讓無法整合全數同意的危險、老舊住宅,也有重建的機會。
注:文中所涉坪數,如無特殊說明,均為規劃坪數。文中出現的圖片僅供參考,以銷售中心實際情況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