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房得要關3年? 花敬群:這情況才動用
圖/內政部次長花敬群喬強調,惡質的聯合購屋、炒作等具體行為,才會送司法處理。圖為示意圖
為了抑止炒房歪風,內政部提修法,炒房若造成民眾恐慌、損及公眾,最重可處3年徒刑,此決議一出引發市場譁然,認為修法太過。對此,內政部次長花敬群表示,針對惡質的聯合購屋、炒作等具體行為,才會送司法處理,多數投資人、消費者不必過於恐慌。
│炒房將處3年以下徒刑或併科罰金最高5千萬
根據「中央社」報導,內政部12/9通過修正《平均地權條例》及《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祭出五大打炒房措施,包括全面限制預售屋換約轉售、私法人購屋採許可制、嚴懲炒作者、預售屋解約需申報、建立檢舉獎金制度等。其中嚴懲炒作者這項,只要是意圖影響交易價格、製造熱銷假象及壟斷轉售牟利等炒作行為,違者將處新台幣100萬~500萬元;若造成民眾恐慌及市場交易不安等,損及公眾或他人情形者,可處3年以下徒刑或併科罰金100萬~5000萬元。
花敬群今(23)日表示,外界非常關心平均地權條例修法後的刑責,基本上希望大家都遵守遊戲規則,除非真的是非常惡質的聯合購屋、炒作的具體行為,且充分影響到市場氛圍,甚至造成社會恐慌,這個情況下才可能提出刑事告訴,送司法單位處理。絕大多數市場上的投資人、消費者、業者不必過於恐慌、擔憂,對於違規炒房,還是要有具體事證,且經過買賣程序來塑造炒作的結果,原則上以行政裁罰為優先,除非擴大影響到社會安寧、市場交易安全,造成社會恐慌,才會動用到刑法。
針對外界對於此次修法的疑慮,花敬群強調,願意跟各界多溝通,如果大家還有疑慮可以做深度討論,對於建商抱怨炒房都是針對建商而來,他說,條文很清楚都是抑制炒作行為、阻斷投資獲利的管道,相信絕大多數的建商不會有這樣的擔憂才對。
注:文中所涉坪數,如無特殊說明,均為規劃坪數。文中出現的圖片僅供參考,以銷售中心實際情況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