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住都中心修法 加速清理社宅「租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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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新北住都中心推動《公證法》修法,未來租客若未依約返還房屋時可直接聲請強制執行。新北住都中心提供

遇到積欠房租又不願搬離的「租霸」常是房東最頭痛的棘手問題,通常得經過冗長的訴訟程序後才能申請強制執行。不過新北住都中心率先全台,與中華民國公證人公會全國聯合會合力推動《公證法》修法,未來在簽約公證後,新北市社會住宅的租客即使租期未屆滿,只要欠租達2個月或租賃雙方協議終止租約,租客未依約返還租賃標的物時,可依公證書聲請強制執行,維護社宅資源的公平性。

|修法加速強制執行 促使社宅名額釋出

住都中心經管的社宅去年曾有租客惡意積欠房租及停車位租金累計長達半年,卻因其租期尚未屆滿,期間經過數次開庭審理並判決確定後才能申請強制執行辦理租賃標的物遷出,不僅曠日廢時更浪費社宅寶貴資源;另一位租客在申請租金緩繳與分期後,未如期繳納,經雙方協議提前終止租約後也未依約定搬離社宅,違約在先卻又佔據資源,行徑相當惡劣。

對此,中華民國公證人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周家寅表示,此次《公證法》修法擬修正其中第13條關於強制執行效力的規定,將有利於社會住宅欠租強制執行,避免欠租者刻意利用冗長訴訟程序企圖拖延時間。新北住都中心表示,過往中心處理社宅類似欠租個案,經由民事訴訟得耗費7~8個月,未來在公證單位協助下預估可縮短至1~3個月,促使社會住宅的居住名額盡快釋出,輪替給真正需要的民眾。修正法案目前已完成立院一讀,今年有望三讀通過。

注:文中所涉坪數,如無特殊說明,均為規劃坪數。文中出現的圖片僅供參考,以銷售中心實際情況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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