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萬萬稅 過世前2年贈與財產視同遺產
圖/遺產稅規定過世前兩年內贈與的財產,都將被列入遺產稅課徵。
很多人都知道,親人過世時要繳遺產稅,但其實不光是過世當下的財產得繳稅,根據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被繼承人在「過世前2年」,贈與給配偶、小孩、父母、兄弟姊妹或祖父母,以及上述繼承人配偶的財產,都要計入遺產總額中被納稅。地政士就表示,常有民眾因不按規定未如實申報,被追繳漏稅;建議民眾如果想降低遺產稅,除了善用遺產稅每年扣抵、免稅等額度外,也可以超前部屬,以分段贈與等方式節稅,較不易有觸法風險。
│贈與對象眉角 13類親人要申報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一般來說,夫妻或配偶互相贈與財產,並不用繳交贈與稅,同時如果贈與其他人且金額未超過當年的免稅額度,亦免繳贈與稅。但如果家中有長輩或其他被繼承人在死亡前2年贈與財產給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及其配偶時,這些被贈與的財產就應該被視為遺產,併入遺產總額申報遺產稅。
國稅局進一步說明,為了防止民眾逃漏稅,《遺產及贈與稅法》所規定贈與對象,包括:父母、祖父母、子女、媳婦、女婿、孫子女、孫媳婦、孫女婿、兄弟姊妹及其配偶(兄嫂、弟媳、姊夫、妹夫)等有繼承權之人或與繼承有關係之人。
舉例來說,爺爺為了謝謝媳婦小美長年的辛苦照顧,在2019年12月匯款200萬元給小美作為答謝,由於贈與的200萬元低於當時免稅額220萬(已調升為244萬),故無須申報繳交贈與稅;沒想到爺爺在2021年6月過世,且兒子在申報遺產稅時未將這200萬元併入遺產總額,事後遭國稅局發現,不僅要補繳漏報的稅額,如果被發現是故意,更會被處以所漏稅額1~3倍罰鍰,相當得不償失。
│善用免稅額 輕鬆節稅沒煩惱
地政士則表示,雖然政府追稅不手軟,但如果民眾記得將兩年內贈與的財產一併申報,則當時贈與財產時所繳交的土增稅及贈與稅,都能依照郵局一年定存利率計算利息後,自繳交的遺產稅額內扣抵。但要注意,扣抵額度是不能超過贈與財產併入原有遺產總額所增加的應納稅額。
此外,地政士還建議,遺產稅的計算是由遺產總額、遺產淨額及稅率,再加上政府所頒佈的免稅額、扣除額等額度所組成。父母想降低遺產稅,除了可善用每年贈與的免稅額244萬,將名下財產分段給小朋友外;也能一邊利用遺產稅1,333萬免稅額度,還有各項不計入遺產總額、扣抵等項目節稅,較不易誤踩法律紅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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