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推動囤房稅 新竹市搶先七月上路
圖/新北市通過囤房稅修正草案,最快2023年開徵的房屋稅即可適用。
全台各縣市積極推動囤房稅,其中新北市政府於23日通過「新北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修正草案,預計將在市議會三讀通過後公布施行,最快2023年開徵的房屋稅即可適用。此外,新竹市政府則搶先一步,於22日宣布「新竹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修正草案已審議通過,將於今年7月1日正式上路,積極落實居住正義。
|約98%新北市民不受影響
新北市政府於23日通過「新北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修正草案,並將於近日送請市議會審議,主要是針對新北市持有非自住住家用房屋的多屋族,按其持有房屋數量及目的,採差別稅率課徵房屋稅,以避免囤房,保障市民居住權益並維護租稅公平。
新北市政府表示,本次修法對於持有3戶以內供自住使用的房屋完全不受影響,仍維持現行稅率1.2%課徵,僅就持有非自住用房屋2戶者,每戶徵收率由1.5%提高至2.4%,持有3戶以上者,每戶徵收率由1.5%提高至3.6%。預估影響人數約2.9萬人,影響戶數約8.2萬戶,約98%市民均不受影響。本次修法預計將在市議會三讀通過後公布施行,最快2023年開徵的房屋稅即可適用。
|新竹市囤房稅將於7月正式上路
此外,新竹市政府則於22日宣布「新竹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修正草案審議通過,並且將於今年7月1日正式上路,自2023年房屋稅開徵適用,修正後針對非自住用房屋按持有戶數採差別稅率課徵,5戶以下稅率從1.5%調整為2.4%,6戶以上稅率則從1.5%調整為3.6%,預計影響戶數約有1.4萬戶,約 93.77%的納稅義務人都不受影響。
新竹市稅務局強調,本次修正是為提高多屋族的房屋持有成本,房屋供自住使用且自然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台合計3戶以內,仍適用1.2%自住用房屋優惠稅率,本次修法完全不受影響。僅針對非自住用房屋徵收稅率做調整。
注:文中所涉坪數,如無特殊說明,均為規劃坪數。文中出現的圖片僅供參考,以銷售中心實際情況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