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客再見 預售屋換約30萬免稅額大減
圖/民眾預售屋要換約,新方案則採「已付款項加上獲利的3%」作為成本。圖為示意圖
投資客當心了!國稅局近日針對預售換約的移轉費用有新認定,過去市場是以「總價的3%或者30萬元取其低」,等於有30萬的免稅空間。不過新方案指出若沒有提示單據,則採「已付款項加上獲利的3%」作為成本,對於自售或仲介費用不到30萬元的個案,要繳得變得更多。房仲業者也認為,看得出各部會都想盡辦法避免市場出現投機空間,預售市場在短期投機退場後,整個市場會漸趨穩定。
|只認定已付款項加上獲利的3%作為成本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國稅局近日針對預售換約的移轉費用有新的認定,過往預售屋交易無法出示單據(支付金流、發票、合約),還可以使用總價3%認定費用(兩者上限為30萬元),而此一方法也成為投資客操作預售屋紅單轉讓時的避稅手法。然而根據日前中區國稅局函釋來看,預售屋換約時的「成本價額」已變更為付款項加上獲利的3%作為成本,等於關掉利用3%費用免稅的操作空間,對於自售或仲介費用不到30萬元的個案,要繳的稅將變得更多。
舉例來說,購買1000萬元的預售案,若已付100萬元,轉手換約獲利100萬的狀況試算,以前可有30萬做為費用扣除,現在只能扣除200萬的3%,即只剩下6萬元可以扣除。以前是100萬獲利減去30萬扣除額後,再乘以45%的房地合一稅率,等於要繳31.5萬元的稅費;現在則要(100萬+100萬)乘以3%=6萬元,(100萬-6萬)乘以0.45=42.3萬,要繳42.3萬元的稅費。
信義房屋不動產企研室專案經理曾敬德表示,先前官方統計,預售換約房地合一稅適用20%以下稅率,加上賠本賣屋免課稅案件合計共3006件,平均每件課稅金額僅2329元,由於過去一段時間房價有一定漲幅,預售換約不太可能出現賠售狀況,國稅局應該是認為有些案子利用30萬的節稅空間,小賺就跑,因此限縮市場上利用30萬免稅額的操作空間。不過,曾敬德認為,雖然新的認定方式不見得是為了打炒房,但可以看得出各部會都想盡辦法避免市場出現投機空間,預售市場在短期投機退場後,整個市場會漸趨穩定。
注:文中所涉坪數,如無特殊說明,均為規劃坪數。文中出現的圖片僅供參考,以銷售中心實際情況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