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房東版實價登錄? 官員:恐降低出租意願
圖/立院今針對租屋市場提出修正草案。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為改善租屋市場長期不公開也不透明的「租屋黑市」問題,針對《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部分條文提出修正草案。對此內政部持保留態度,也表示若推動全面租賃實價登錄,恐導致房東出租意願降低、租金上漲等問題。
|租屋市場難掌握 實價登錄難全面執行
依據「ETtoday」報導,立委為改善租屋市場長期不公開等情況,導致租賃關係不對等、逃漏稅等嚴重問題,於今 (12) 日排審《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朝野立委共提出7案,包括將租屋市場納入實價登錄、房屋租金改列特別扣除額等。原訂內政部次長花敬群備詢,但花敬群一早快篩陽性,臨時改由內政部常次邱昌嶽代理。
國民黨立委曾銘宗主張修法推動全面實價登錄,明定規範出租人必須負起申報登錄資訊的義務,如果涉及違法必須訂定罰則。此外主管機關也應該被賦予查核權,並設置檢舉和獎勵配套機制。而民眾黨黨團、時代力量黨團也提案,推動租賃住宅服務業轉租案件申報實價登錄,並增訂查核與罰則。
對此,代表內政部列席備詢的次長邱昌嶽表示提案用意良好,但目前租賃契約在台灣屬於地下經濟的情況還是比較多,而且屬於債權行為,在租約雙方當事人合意的時候就直接發生效力。其中有很多是由房東自行出租的住宅案件,內政部較難以全面掌握。且《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實施僅3年多,仍屬實施初期,邱昌嶽也表示一旦租賃市場全面實價登錄揭露個別轉租資訊,可能衍生降低房東出租意願、租金上漲和市場閉鎖的問題,不利於包租代管產業發展。
這部份內政部表示現階段優先進行租賃資料申報內容調整與資料分析,再逐步擴大以掌握租屋資訊。未來將視資料整合情形,研議供外界查詢之可行性。對此提案則傾向不修改,但尊重委員會審查結果。
|房屋租金改列特別扣除額 需再徵詢財政部
立委吳怡玎也提出修法,希望支付房租的房客同樣也能比照房東享有「每月2.5萬扣除額」、全年最高30萬元的個人綜和所得稅特別扣除額,另也建議參考國外經驗,將「押金」交由第三方托管以改善租屋黑市的狀況。邱昌嶽表示目前屬於「列舉扣除額」,每年最高12萬元。因已涉及所得稅租金支出認列方式與抵扣所得額度變更,屬財政部主管稅制範疇,是否改列「特別扣除額」則必須再徵詢財政部的意見。
另朝野立委均主張:住宅租賃的爭議處理應準用《消費者保護法》,邱昌嶽認為目前大多數租賃都已具有消費關係,並受到《消保法》的保障,是否有必要將租屋類全部認定為消費關係,則仍有討論的空間。
立委也提出現行調解機制召集不易,應立法明定地方政府設「住宅租賃糾紛調解委員會」,調解書的作成和效力準用《鄉鎮市調解條例》。對於是否支持地方政府增設「住宅租賃糾紛調解委員會」,邱昌嶽則表示,目前租賃市場已經有多元調解機制,若再增設性質相近的組織,除了考慮地方政府的人力、物力負擔外,應可透過宣導更善加運用現行機制。
注:文中所涉坪數,如無特殊說明,均為規劃坪數。文中出現的圖片僅供參考,以銷售中心實際情況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