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繼承少奮鬥30年? 專家:沒想像中容易
圖/近期因社會案件,繼承房產再度引起大眾熱議。(示意圖)
近期因重大社會案件,遺產繼承再度引起大眾關注,眾所皆知,伴隨高房價、少子化等問題,近年該如何「繼承不動產」已是房市顯學,根據內政部資料顯示,2010年國內繼承房屋僅3.9萬棟,到2022年已飆升至7萬棟,12年增幅直逼8成,相當驚人。地政士直言,繼承看似輕鬆,但從「遺產稅」、「遺產分配」都必須經過事前規劃,否則不僅將增加自身財務負擔,更容易引起家庭糾紛,得不償失。
|想避免爭產 「遺產分配」有學問
安桓地政士事務所所長黃若盈指出,民眾得知自己擁有繼承權後,若沒有特殊情況,首先就要繳清遺產稅,才能進行遺產分割、交付遺贈及移轉等後續動作;而目前遺產稅計算,主要是由遺產總額、遺產淨額及稅率三大部分構成,另外還有政府規定的1200萬元免稅額、扣除額等額度,也是民眾繼承時的合法節稅渠道。
再來繳清遺產稅後,就會面臨到最重要的「遺產分配」,這點往往也成為各家人之間撕破臉的導火線,漮謐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林哲希表示,遺產分配必須經由分割,從「公同共有」變成「分別共有」狀態,繼承人才能依照各自處分遺產,而目前有遺囑分割、協議分割及裁判分割三種方式,當中除了由繼承人向法院提起的裁判分割,其餘兩種均由當事人意願或依照各自「應繼分」來分配。
然而,林哲希指出,由於社會文化等氛圍影響,多數家庭都是等到當事人過世,才會討論如何分配遺產財。舉例來說,若甲爸爸過世時留有1000萬遺產,留下媽媽乙及20歲成年小孩丙,再排除遺囑或信託等狀況下,則依照民法規定,由乙與丙共同各得500萬,但若發現甲爸爸其實有婚外情並有私生子丁,此時丁也跳出來主張說有繼承權,就要視其是否有辦理「收養登記」或撫育等事實,來認定是否有繼承權,往往會火上加油將情況弄得更加複雜。
|如何避免爭產戲碼? 專家:善用遺囑
而該如何才能避免重複發生,黃若盈指出,其實當事人可以透過預立遺囑的方式,在生前就指定好財產分配,這樣不僅家人間能提早建立共識;二來也能降低紛爭機會。她指出,目前遺囑有自書、公證、密封、代筆、口授等五種類型,實務上較常見以公證遺囑為主,會指定二人以上之見證人,加上立遺囑人在公證人面前口述遺囑內容,由公證人以及見證人見證後,就具備遺囑效力。
但黃若盈也強調,遺囑並非萬能,像如果沒分配到遺產的繼承人,在沒有喪失繼承權的情況下,仍可以依民法主張「特留分」及侵害特留分部分遺贈為無效等相關規定,並非這麼容易就可繼承大筆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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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文中所涉坪數,如無特殊說明,均為規劃坪數。文中出現的圖片僅供參考,以銷售中心實際情況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