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炒房「吹哨者條款」 檢舉獎金最高1,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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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內政部正式發布《平均地權條例》子法之一的「吹哨者條款」規定。
內政部8日正式發布《平均地權條例》子法之一的「吹哨者條款」,明定檢舉實名制,且若偽造事證將並追回檢舉獎金,並移送檢察機關;檢舉獎金比率為罰鍰30%,獎金上限為1,000萬元。
|明定檢舉獎金辦法、檢舉人之安全及保密流程
根據《經濟日報》報導,內政部4月預告《平均地權條例》相關子法,並於5月25日部務會報通過有關私法人買受住宅許可、預售屋及新建成屋換約審核,以及檢舉獎金辦法等3項子法。在蒐集各界意見後,其中「不動產銷售買賣與申報登錄資訊案件檢舉獎金及罰鍰提撥運用辦法」於昨(8)日正式發布。
依據子法規定,檢舉採實名制,檢舉人須具名檢舉,若疑有冒名檢舉、偽造或變造具體事證或佐證資料,地方主管機關應移送檢察機關。另外,檢舉案件以實收罰鍰總金額30%發給檢舉獎金,最高以1,000萬元為限。此外,檢舉人若提供的是證為偽造、變造,經法院判決確定,主管機關應撤銷並追回檢舉獎金。
而在強化檢舉人安全保護部分,之前發布草案已同時明定縣市政府應對於檢舉人資訊保密,以保障檢舉人權益,讓民眾可以安心提出檢舉。昨日正式發布後,針對檢舉人身分,明確要求主管機關應予以保密,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得提供複製或閱覽。
注:文中所涉坪數,如無特殊說明,均為規劃坪數。文中出現的圖片僅供參考,以銷售中心實際情況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