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金改列「特別扣除額」 最高額度有望18萬
圖/租金支出將將從現行所得稅列舉扣除改為「特別扣除額」,受惠戶數上看102萬戶。
租屋族注意!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昨(27)日審查《所得稅法》第17條,朝野取得共識,租金支出將從現行列舉扣除改為「特別扣除額」,受惠戶數上看102萬戶,減稅利益約71億元,不過有排富、排除有殼族、排除受領補貼部分等3大排除條件。此外,租金額度也可能從每年12萬元提高至18萬元,不過此部分仍未獲共識。財長莊翠雲在備詢時也表示,若租金額度調高到18萬元,稅損數字估計為30億元。
|受益租屋族約在46萬~102萬
根據《經濟日報》與「Nownews」報導,朝野取得共識,租金支出將從現行列舉扣除改為「特別扣除額」,受惠戶數上看102萬戶,減稅利益約71億元,不過有排富、排除有殼族、排除受領補貼部分等3大排除條件。目前現行所得稅「特別扣除額」有7大項目,分別是「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與「財產交易損失扣除額」。雖然財政部近幾年來都不願意將房租扣除額從列舉移轉到特別扣除額,但此次財政部終於點頭答應。
財政部長莊翠雲表示,政部現在已經著手調查「租屋黑市」房東逃漏稅的情況,也鼓勵承租人報稅,未來也會加強查核租屋黑市的情況,查逃漏稅。根據財部向立委提報數據,這次根據不同立委提案的版本,受益租屋族約在46萬~102萬,相應的稅損則介於32億~71億元。若把房租支出移轉到特別扣除額,並且把扣除金額提高至18萬元,估計稅損大約30億,若提高至20萬元,則稅損也大約介於30億至40億之間。
|家中共有祖屋無法售出 有望視為例外
另外,莊翠雲也表示,標準扣除額一直隨物價水準上揚而調升,列舉扣除額卻未隨物價連動,使很多租屋者根本用不到房租支出扣除,這次調整之後就不會有這類問題;她也表示,房租是重大生活支出,居住使用,因此有將扣除項目從列舉移轉到特別扣除額的合理性。應比照長照扣除額、幼兒學前扣除額,設有排富條款。現行排富條款包括,綜所稅適用稅率20%以上、股利所得採28%分開計稅及基本所得額超過最低稅負免稅額。
此外有立委表示,有很多北上工作的,雖然南部有房,但也得在北部租房子,此外,有很多有房,卻是家中的「祖屋」,很多是共有的,根本無法出售,對此,莊翠雲亦鬆口表示,會再做這些「例外」情況的研議,看這方面的租金能否同樣適用特別扣除額。
注:文中所涉坪數,如無特殊說明,均為規劃坪數。文中出現的圖片僅供參考,以銷售中心實際情況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