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餘屋囤房稅率4.8% 建商:這產品衝擊最大
圖/囤房稅2.0中建商餘屋將依持有期間課徵,有建商認為此舉將變相鼓勵預售、不利先建後售。
財政部敲定囤房稅2.0基準稅率,其中建商餘屋將依「持有期間」分五級課徵,持有一年以內採最低稅率2%,持有五年以上則適用最高的4.8%,「賣愈久、稅愈重」。根據《工商時報》報導,建商表示,此舉尤其將讓銷售期較長的豪宅案受到最大衝擊,此外,餘屋短期認定年限應為「5年」、單一稅率1.5或2%才合理,如待售期太短,將變相鼓勵預售。囤房稅2.0力拚在立法院本會期三讀,最快也將自2024年7月1日上路,2025年5月開徵房屋稅時適用新稅率。
|建商餘屋5年以上課徵最高稅率4.8%
依財政部草擬的課徵參考基準,建商餘屋並非依持有戶數或城鄉區位分級,而是全國「一體適用」,以持有期間為分級課稅基準,持有1年以內稅率2%,1~2年2.8%,2~4年3.6%,4~5年4.2%,5年以上則是4.8%。主要是希望建商若久賣未果,就應「降價求售」,以免被課徵高稅率。
對此,中華民國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楊玉全表示,財政部沒有考量到預售案取得使照後,還需要半年、一年整理的時間,才能正式銷售,尤其銷售期較長的豪宅案,會受到最大衝擊。中華民國不動產開發公會全聯會秘書長于俊明則認為,囤房稅2.0建商餘屋稅率應參考房地合一稅2.0、私法人買房採許可制的管制年限,以「5年」認定為起造人短期待售時間,稅率則應採1.5%或2%的單一稅率才合理,如待售期太短,將造成起造人持有稅賦過重,更變相鼓勵預售、不利先建後售。
|為鼓勵出租 稅率反降至1.5~2.4%
至於非建商以外的一般囤房族(非自住、非出租、非繼承),依目前立法院審議中的房屋稅條例修正案,稅率由原本的1.5%至3.6%提高至2%至4.8%,但參照財政部草擬的參考基準,也將「從重課徵」,六都最低稅率將自3.2%起跳,非六都最低則為2.8%,囤房者稅負等於接近倍增。
唯一例外是為獎勵出租、解決租屋黑數,不論是依房屋稅條例修正案或給各縣市政府依循的參考基準,只要出租申報達租金標準,或者是因繼承取得共有房屋,稅率均介於1.5%至2.4%,反而較現行的1.5%~3.6%優惠。
注:文中所涉坪數,如無特殊說明,均為規劃坪數。文中出現的圖片僅供參考,以銷售中心實際情況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