囤房稅修法差一步 休會前未三讀恐前功盡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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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本屆國會也將提前休會,但仍有許多攸關民生的重大法案尚未三讀通過,包括居住正義攸關的囤房稅2.0法案。

年末將至,隨著明年大選倒數計時,本屆國會也將提前休會,但仍有許多攸關民生的重大法案尚未三讀通過,包括與居住正義攸關的囤房稅2.0法案以及租金支出改列特別扣除額並提高額度2案。對此,租客聯盟與OURs都市改革組織、崔媽媽基金會近期召開記者會,並發新聞稿呼籲各黨委員能夠通過修法,幫助高房價、高房租下的租屋族降低負擔。

|今年底修法能否通過 成大問號

就修法進度而言,《房屋稅條例》修正草案(俗稱「囤房稅2.0」)與《所得稅法》修正草案(租金支出改列特別扣除額並提高額度)皆已送出財政委員會,僅部分條文仍待院長協商取得政黨共識後,便可二三讀通過。反之若未能三讀,則將因法案屆期不連續而全數歸零。

針對「改革房產稅制」,財政部卻一再以「技術困難」、「地方有意見」等理由,拖沓超過3年未有積極作為。直到大選將屆,財政部才終於在今年7月端出改革方案,並於10月初將《房屋稅條例》修法草案送入國會,將針對建商餘屋,持有1年內稅率2%、持有1~2年2.8%、2~4年3.6%、4~5年4.2%,超過5年則課徵4.8%。並對外表示如於今年底修法通過,2024年即可上路實施。然以目前的審議進度觀之,能否於僅剩的會期內三讀通過,不禁讓人憂慮。

|採特別扣除並提高額度 可降低租屋所得稅賦

另一重點則是租金支出抵扣制度改革,目前《所得稅法》第17條針對租金支出扣除規定為「列舉扣除12萬元」,為1999年的租金行情訂定,但時過境遷,抵扣額度與目前租金行情相去甚遠,採「列舉扣除」更讓此機制形同雞肋。

因此,OURs、崔媽媽等民間團體於去年2月亦提出了《所得稅法》第17條民間版修法主張,要求租金支出改列「特別扣除」並提高額度加碼至18萬元或30萬元,以降低租屋家庭負擔,亦可間接促使租屋市場透明化。此建議雖獲得各黨委員支持與提案,但仍因財政部不同意而被擱置。直至本會期在財委會召委力挺及各黨委員的支持下,修法草案才敗部復活,亟待二三讀通過。

由於不少房東仍不同意讓租客用租金抵稅,若民眾可採「特別扣除」並提高額度,的確可以降低租屋家庭的所得稅賦,也會提高大家申報的意願,因此期望各黨委員能夠通過修法,幫助高房價、高房租下的租屋族降低負擔。並呼籲應於休會前三讀《房屋稅條例》修法,才可讓社會大眾信服且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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