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翻合約 交屋款低於這%數要小心!
買房學問大,到交屋前關卡重重,一般來說第一次驗屋完後銀行便會撥款給建商,而對於房屋有瑕疵的部分就會再安排第二次驗屋,此時對住戶來說最大的籌碼即是5%交屋尾款,不過市面上不少建商契約都只以3~5萬塊當交屋尾款,與內政部定型化契約制訂的5%差很多,遇到這樣的狀況民眾該如何自保呢?
|定型化契約規定交屋款為總價5%
根據內政部公布的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中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其中第13條驗收內容提及,雙方驗收時,賣方應提供驗收單,如發現房屋有瑕疵,應載明於驗收單上,由賣方限期完成修繕;買方並有權於自備款部分保留房地總價百分之五作為交屋保留款,於完成修繕並經雙方複驗合格後支付。
為保障消費者購屋權益,若建商使用的定型化契約條款違反上述規定則該條款將視為無效,而且主管機關可以對建商違反的部分限期改善,如果屆期不改正則可處以3萬元以上至30萬元以下罰鍰,而第2次限期再不改正最高則可處以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
|建商與住戶可進行契約談判
了解完上述法規後,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協會王德明消保官表示,民眾若是在簽約後發現交屋款不符合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可以向地方政府或消保單位檢舉,交屋款不符合5%的條款將無效,或是也可以向建商反應,建商通常會因為自知理虧,加上被檢舉的話政府也會依法罰鍰,通常會採取私下先與住戶進行契約談判,可能會讓住戶延長房屋保固期或是贈送東西等方式先行平息。
實務上也有民眾自保的案例,像是日前新竹高鐵站附近的預售案,就被指出合約中載明的驗屋保留款只有5萬,而非內政部規定的5%,而後遭住戶集體向行政院消保處以及公平交易委員會申訴,最後該建商也將交屋款由5萬改為總價的5%,平息此次事件。
圖/民眾若是發現交屋款不符合規定,可以先與建商反應進行契約談判。
|避免簽訂不符規定的契約
預防勝於治療,為避免日後惹出糾紛,首先簽約前建議民眾應先比對內政部公版定型化契約,確保自己的權益不受損,若是簽約當下就發現也可以先跟建商反應,此時若建商態度強硬不願改,王德明消保官建議,為避免後續爭議,建議民眾就不要簽約,因為根據比例原則,契約得要達到一定程度的瑕疵才能解約,所以發生這種情況頂多會以減少價金的方式處理,並且對於住戶來說交屋款最後都得付,建商能將瑕疵的部分修繕完成,達成交屋的目的才是重點,因此基本上雙方都會以避免走上法院途徑為主。
圖/簽約前建議民眾應先比對內政部公版定型化契約,確保自己的權益不受損。
Tips:
初驗完後銀行會將房貸金額撥款給建商,而撥款後到修繕完成交屋的這段空窗期,民眾可以要求建商補貼房屋貸款利息,不過提醒民眾須留意,有些建商會在修繕完成前就先要求民眾先簽下過戶同意書,此時一旦過戶後建商將有權拒絕給付利息補貼,民眾得仔細小心。
注:文中所涉坪數,如無特殊說明,均為規劃坪數。文中出現的圖片僅供參考,以銷售中心實際情況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