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拍板!危老容獎逐年遞減 至2029歸零
行政院19日通過《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將今年5月到期的10%時程獎勵,修正為屆期後降為5%,並逐年遞減至2029年歸零,另新增規模容積獎勵項目,亦取消合併鄰地重建面積限制等,以鼓勵擴大危老重建規模。
|施行後第4年起,給予基準容積5%獎勵
危老條例2017年5月正式實施以來,由於沒有最小基地限制、最高40%容積獎勵實施時間達3年、容積獎勵不再看得到、吃不到的明確化配套,因此全台籌備和申請案件紛搶搭最末一班車。內政部表示,目前全國申請及核准危老重建案量倍數增加,由2018年申請136件、核准72件,增加至2019年申請433件、核准313件,另分析核准重建計畫案,約有4成案件僅申請時程及危險建築等容積獎勵項目。
考量現行危老條例規定,施行3年內,申請重建計畫得給予10%容積獎勵,將於今年5月屆期,若取消時程容積獎勵,恐大幅影響民眾申請意願,故修正草案調整為施行後第4年起,給予基準容積5%獎勵,並逐年減少1%,第9年始歸零。
圖/行政院通過《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
|新增規模容積獎勵
另外,依照危老條例規定,鄰地超過危老建築物基地面積部分不得合併重建,使得重建效益受限,間接造成畸零地、地籍零碎、小面積設計不易及都市景觀不佳等問題,為利都市土地整體規劃利用,刪除合併鄰地重建面積限制,且考量公平性,新增合併鄰地超過一定面積範圍部分,不適用容積獎勵及稅捐減免規定。
為引導擴大重建面積規模,同時新增規模容積獎勵項目,規定危老建築物基地加計合併鄰地面積達200平方公尺者,給予基準容積2%獎勵,每增加100平方公尺,另給予基準容積0.5%獎勵;並明定時程與規模容積獎勵,2者合計不得超過基準容積10%之額度上限,讓修法後申請重建計畫作業順利銜接。
圖/危老條例修正重點。翻攝自內政部官網
注:文中所涉坪數,如無特殊說明,均為規劃坪數。文中出現的圖片僅供參考,以銷售中心實際情況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