躲土增稅假買賣真贈與 小心觸犯法虧更大
圖/假買賣真贈與,被抓到可是會觸犯《刑法》。
想把名下不動產過戶給他人有很多種方式,但房子一移轉就必須繳交土地增值稅,因此不少民眾因為不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動歪腦筋吃撇步改以買賣方式過戶,但地政士提醒,若應該是贈與但卻以買賣過戶,很有可能會吃上官司,甚至觸犯《刑法》,建議民眾最好還是提前規劃,採用「分割分年贈與」方式避稅。
|假買賣真贈與 觸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新北地政士公會公關主委鄭文在近期分享了個例子,一名單身女子想把名下房產過戶給侄子,但因侄子無力向姑姑購買房子,若以贈與過戶,需支付約50萬的土增稅,但若採取買賣方式,可適用一生一次土增稅優惠,只要10萬元,因此姑姑便以買賣案件辦理過戶手續,但在姑姑過世後,一位久未聯絡的弟弟在得知姊姊的房子已經「買賣」過戶給侄子時,認為姪子偽造文書,並要求分配當初姑姑和侄子的「買賣價金」。
因為沒有買賣房屋的事實,更遑論「買賣價金」,買賣只為了辦理自用土地增值稅節稅,經過半年的訴訟,最後,《偽造文書罪》不成立,但是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成立,判了3個月的有期徒刑,連承辦地政士也受池魚之殃,成了共犯遭判刑。
「591房屋交易網」也提醒,地政士公會全聯會副執行長蕭琪琳表示,若民眾想要避稅,也可採用「分割分年贈與」避稅,將房子產權分割,每年只移轉部分持分,並將價值控制在每年220萬免稅額之內。不過這種「分割分年贈與」曠日廢時,例如總價2000萬元,以每年220萬扣的話,就得耗時約9年,期間難保不會發生房價漲跌,且土增稅、地政規費、代書費都是開銷,就得多加留意。
注:文中所涉坪數,如無特殊說明,均為規劃坪數。文中出現的圖片僅供參考,以銷售中心實際情況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