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修越重? 房地合一稅短期持有將定調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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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打炒房越打越重!行政院房市健全小組近期討論「房地合一稅」修法方向,定調將短期持有定義為「5年內」,其中持有2年內者可課45%重稅;2~5年內者則課35%重稅,但在現有豁免項目基礎上,也有配合短期定義拉長進行修正。包括調職、非自願離職或其他非自願性因素,以致5年內出售房屋;以及自地合建分屋5年內出售,擬都可適用20%的低稅率。

|5年內屬短期持有 但仍有豁免條款

根據《經濟日報》報導,為抑制炒房歪風,行政院房市健全小組近期討論「房地合一稅」修法方向,將個人「短期持有」的課重稅區間,定調為5年內,稅率45%適用者,由現行持有「1年內」調整為「2年內」;35%適用對象則由現行的「1~2年」調整為「2~5年」。但由於此措施效果甚重,因此仍有除外條款,如登記自住者因調職、離職等因素,在短期內(5年內)轉移所有權者,因稅務單位可掌握此類資訊,就可豁免35%甚至45%重稅,自建銷售建商的買賣也可排除適用。

現行房地合一稅制度中,就已訂有3大排除條款,第一是因調職、非自願離職或其他非自願性因素,導致須交易持有期間2年以下的房地,稅率以20%計算;第二是個人以自有土地與建商合建分屋在2年內出售,稅率也以20%計算;第3,自住房地出售可享有400萬元免稅額,且稅率僅10%。

圖/「房地合一稅」修法,短期持有定義將定調為「5年內」。

|打炒房下一步 私法人恐成開刀對象

另外,內政部近期也指出法人「囤房數」及「短期交易」的問題都比自然人嚴重許多,使外界紛紛解讀,這是財經部會祭出下一步「打炒房」措施的預奏曲,接下來「主角」將會是私法人,尤其是投資公司,如此一來,財經部會有2大武器,包括房地合一稅修法、限制私法人購屋。對此,內政部次長花敬群則表示,下一步打炒房措施則要由跨部會小組定奪。

據了解,對於房地合一稅納入境內法人的修法,政府內部共識高,只是由於企業本身還有營業稅、未分配盈餘稅,在稅率的設計上,是否要直接比照境內個人或境外法人,還要再討論。至於另一項鐵腕措施「私法人購屋限制」,是相當重的手段,還要再觀察房市發展。

注:文中所涉坪數,如無特殊說明,均為規劃坪數。文中出現的圖片僅供參考,以銷售中心實際情況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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