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屋坪數縮水受騙170萬 消保官重罰不良房仲
圖/消保官認為房仲業者應善盡接露房屋重要資訊。(示意圖)
竹科一名工程師去年透過房仲花1380萬元買竹北一戶住宅,事後查實價登錄赫然發現坪數縮水5.807坪,平白無故損失170萬元,質問房仲時,對方竟硬坳是「小缺失、當初計算錯誤」,對此工程師向竹縣消保官靳邦忠投訴。經調查認定,當初告知買家的坪數的確與登載不同,房仲業者未善盡揭露重要消費資訊和誠信的義務,將依消保法剝奪其所得仲介費利益27萬6千元。
圖/竹縣消保官靳邦忠經調查認定,房仲業者未善盡揭露重要資訊將依消保法裁罰。翻攝新竹縣政府
|平方公尺未換算成坪數確認
去年8月工程師透過知名房仲公司介紹,看上竹北喜來登飯店附近的電梯大廈12樓一戶住宅,當時營業員提供的面積是57.673坪,最終以1380萬元成交。但後續辦理手續時,地籍謄本和權狀等資料上顯示的面積單位均為「平方公尺」,業者未把單位換算成「坪」,工程師也主觀上認為這平方公尺的數字,應該就是當初營業員出示的57.673坪,基於相信在場見證的代書、經紀人的專業,就完成簽約,買下這戶住宅。
但過戶1個多月後,工程師上網查詢實價登錄,竟發現登錄資料權狀縮水變成51.866坪,少了5.807坪,便向房仲業者提出質疑,對此業者回應登記錯誤,應是51.866坪,願退1%以表達誠意,但卻指責工程師為什麼不看清楚,事後才表達。
|房仲未提供正確資訊遭裁罰
針對短少的5.807坪,依市價來算等於損失170萬元,因此消保官建議,以成交價的2%金額和解,卻遭業者拒絕,而後經調查發現,短少的5.807坪是來自公設,原本公設為15.645坪,實際上則為9.922坪,對此,靳邦忠呼籲,消費者買賣房屋時一定要保留物件原始調查的相關資料,簽約時更應要求經紀人或地政士現場將權狀登記「平方公尺」面積換算成「坪」,如實記載於契約內,免於日後產生糾紛,因查無實證不利求償。
由於公設坪數多少屬消費重要資訊,因此消保官依企業經營者應提供消費者充分與正確資訊,最後以27萬6千元作為裁罰金額。買房糾紛多,對此,591房屋交易網也建議,實價登錄有助於民眾了解區域行情,讓資訊更透明化,像是「591實價登錄」就已經為民眾整理超過300萬筆實價登錄資料,並精準配對社區名稱,剔除特殊交易,只要民眾只要輸入確切地址就能輕鬆查詢歷史成交紀錄,買房做功課越來越輕鬆。
注:文中所涉坪數,如無特殊說明,均為規劃坪數。文中出現的圖片僅供參考,以銷售中心實際情況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