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房之都政府硬起來? 新竹縣擬課徵囤房稅
圖/新竹縣房地產價格飆漲,為了使房價合理,縣府擬課徵囤房稅。
新竹房價飆漲如失速列車,為了抑制炒房歪風,新竹縣長楊文科今(21)宣布將開徵囤房稅,5戶以下非自住用房屋徵收稅率從1.6%調漲為2.4%,6戶以上非自住用房屋徵收稅率則從1.6%調漲為3.6%。稅務局指出,此政策明年通過議會審議後,預計2023年開徵,約有1.3萬戶受影響,為縣府進帳9680萬元稅收。
|預估影響約1.3萬戶 為縣府增加9680萬餘元的稅收
根據《經濟日報》報導,新竹縣房地產價格飆漲,為了使房價合理,將對持有新竹縣非自住用房屋者,按持有戶數多寡訂定差別稅率,期待能釋出更多房屋。縣府稅務局指出,目前新竹縣自住用房屋徵收稅率為1.2%,以自然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親屬全國合計3戶為限,非自住用房屋徵收稅率則為1.6%。為支持居住正義,新竹縣訂定非自住用房屋差別稅率,5戶以下每戶採2.4%、6戶以上每戶採3.6%稅率課徵。
稅務局指出,縣內目前有1個人就擁有45戶房屋,也有法人擁有150戶房屋待售,統計目前符合課徵差別稅率的房屋戶數約占全縣4.44%,至於3戶以內自用房屋及其他營業用等房屋,占全縣95.56%不受影響。該案預計明年5月送新竹縣議會審議,若順利通過,將在同年7月上路,2023年開徵房屋稅就以新訂定的差別稅率開徵,預估影響戶數約1.3萬戶,可望為縣府增加9680萬餘元的稅收。
另外,為了避免對持有多戶房屋,但非以囤房為目的造成傷害或轉嫁租屋者,針對公有房屋供住家使用,經勞工主管機關核發證明文件之勞工宿舍、公立學校之學生宿舍BOT案、公同共有房屋、營利事業所有地上房屋無償供員工停車使用、起造人持有待銷售住家用房屋於一定期間內未出售者、出租供符合《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第17條第1項規定之租賃住宅於租賃期間之房屋等,將排除適用此政策,將來會參考其他縣市另訂其徵收率。
注:文中所涉坪數,如無特殊說明,均為規劃坪數。文中出現的圖片僅供參考,以銷售中心實際情況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