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者有福了! 住宅租賃契約適用消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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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租賃條例修正三讀通過,未來包租業的轉租案件納入申報實價登錄。

立法院昨(12)日三讀通過《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其中有2大重點。第一,未來包租業轉租案件,都要強制實價登錄,租金行情更透明,消費者不用再擔心被無良業者坑錢。第二,所有租賃個案都納入消保法,租屋人若遇到糾紛,可向消保官投訴,黑心房東無法再找藉口脫身。

|反覆出租所訂定之租賃契約適用消保法相關規定

立法院三讀通過《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內政部代理部長花敬群表示,這次修法主要是明定住宅租賃契約全面適用消保法規定,以周延租屋保障;同時增訂包租業的轉租案件,應納入申報實價登錄,擴大租屋資訊揭露透明。

據《經濟日報》報導,內政部說明,目前租屋市場的房東普遍為經常反覆出租住宅,其所訂定租賃契約屬於消保法規定的消費關係,所以租約如有違反政府公告的定型化契約規範時,房客可直接向地方政府消保官提出申訴要求改善,房東不予改善時並有相關罰則;另遇有租約爭議時,也可向消保官申請調解。但遇有少數房東為首次出租住宅情形時,其所訂租賃契約,因非屬消費關係則無法依消保法相關規定處理。

|包租業的轉租案件納入申報實價登錄

這次修法,考量一般民眾難以區分判斷其租約是否屬消保法規定的消費關係,為協助民眾處理租約糾紛,讓租屋保障更為完善,所以修正住宅租賃契約全面適用消保法的定型化契約規範、違規罰則及爭議處理等規定。

此外,為促進租屋市場資訊公開透明,這次修法也增訂包租業的轉租案件應申報實價登錄,其租金等資訊並將對外提供查詢;同時,對於現行規定包租及代管業應按季提供租賃住宅相關資訊予地方政府部分,也修正期程縮短為訂約後30日內提供,以利政府更能即時掌握分析租賃資訊,逐步推動租屋資訊透明化。

注:文中所涉坪數,如無特殊說明,均為規劃坪數。文中出現的圖片僅供參考,以銷售中心實際情況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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