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售屋契約陷阱多 這4處最常被動手腳
圖/行政院消保處今(20)召開記者會,展示第三波建案查核成果。
政府近期打炒房動作頻頻,除了日前火速過關的平均地權條例修法通過,今(20)上午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召開記者會表示,去年針對全國50件建案進行第3波查核,結果發現違規建案數為18件,3年來下滑逾6成;另外整體契約不合格率僅7.3%,較過往明顯進步,違規項目主要集中在「驗收」、「交屋期限」、「面積誤差」及「違約處罰」等。行政院也呼籲建商切勿隱瞞交易資訊,影響消費者判斷,未來將會繼續查核。
|建商玩文字遊戲 4項目易藏玄機
根據行政院提供資料,這次為2020年以來第3次查核,違規建案從過往46件滑落至18件,減幅逾6成;契約不合格率也由49.5%驟減至7.3%,違規亂象收斂不少。而進一步分析違規項目,就屬「驗收」、「交屋期限」、「面積誤差」及「違約處罰」佔絕多數。
以「驗收」來說,常有建商鎖定的交屋保留款數額不足房地總價5%,換句話說,當房屋出現瑕疵時,消費者恐無法有充足保障;契約中也發現有建商會限制消費者驗屋次數,要求即便房屋有瑕疵,也應先配合交屋,明顯損害權益。
再來還有違反「交屋期限」, 特別是將建商交屋「前」要負擔的修繕義務,變更為「交屋後的保固責任」,同時更會混淆通知交屋概念,要求消費者先行繳清所有款項,才願意通知交屋。而根據規定,其實建案領得使用執照6個月內僅是通知消費者進行交屋。是到最後交屋消費者才須繳清所有款項。
|簽約前謹記3步驟 保障權益
第三則是「房地面積誤差及其價款找補」,一般若是面積誤差超過3%時,消費者就可以解除契約。但部分建商會增加契約限制;另外,停車位面積出現誤差,建商卻不找捕也是相當常見的現象。最後第四點「違約處罰」,市面上也常見建商會片面修改契約,加重違約責任,甚至是超收違約金疑慮。
消保處就提醒,購買不動產支出金額可觀,民眾出手前務必斟酌自身財力,同時在簽約前也可謹記3步驟,像是「至實價登錄網站確認建案契約備查狀況」、「逐點核對契約內容」、「遇有違規建案,應請建商改正或拒簽,並可向主管機關檢舉。」
注:文中所涉坪數,如無特殊說明,均為規劃坪數。文中出現的圖片僅供參考,以銷售中心實際情況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