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將開徵 囤房稅挹注稅額增逾10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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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去年新增七縣市開徵囤房稅,其中受影響戶及稅額最多的是台中市。

囤房稅發威!全國七縣市於去年7月起實施囤房稅,據財政部統計七縣市共25萬戶受影響,稅額增加12.6億元,等於七縣市的囤房大戶每戶稅額負擔增加近5,000元,囤房大戶今年5月收到房屋稅單將相當有感。而新建房屋增加及七個縣市實施囤房稅也挹注房屋稅的成長,將於5月1日開徵的112年期房屋稅,全國開徵共929.18萬件、年增約1.4%,稅額新台幣869.97億元、成長逾4%。

|去年增七縣市課徵囤房稅 台中囤房大戶最有感

除原本就已實施囤房稅的台北市、宜蘭縣、連江縣外,111年7月1日起新增桃園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新竹縣、屏東縣、新竹市七縣市,針對持有多戶非自住房屋採差別費率課稅,囤房愈多、稅率愈重。而根據《聯合報》報導,七縣市去年囤房稅新制上路,共25萬戶受影響,台中就占了11.6萬戶;合計影響稅額12.6億元,台中增加5.8億元最多。

換算囤房大戶增加稅額,以桃園市平均每戶增加8,713元,負擔加重最多。財政部官員表示,桃園新屋多、囤房稅上路,適用標準單價、稅率可能較高,使增加稅額較多。台中、台南、高雄等三都及新竹縣、市,平均每戶增加稅額約在4,000元至5,000元左右;屏東縣平均每戶增加1,555元,平均囤房成本增加最少。

|囤房稅可增加囤房成本

財政部昨(26)日由高雄市稅捐處召開房屋稅開徵宣導記者會,統計全國房屋稅開徵件數共約929.18萬件,總稅額869.97億元,分別年增1.4%、4.2%。六都房屋稅開徵稅額占全國近八成,與去年比較,台中件數及稅額年增最多,主因新建房屋增加及實施囤房稅兩大原因。

高雄市稅捐處長蔡麗惠表示,納稅人持有多戶房屋,多繳一些稅也很合理,課徵囤房稅可增加囤房成本,對於落實居住正義有一定效果。財政部表示,將持續督促地方政府核實評定房屋稅基,並因地制宜訂定非自住房屋差別稅率。

|房屋稅5月1日開徵 可申請延期或分期

財政部賦稅署表示,112年期房屋稅是徵收去年7月1日至今年6月30日的房屋稅款,繳款書由直轄市及縣市地方稅稽徵機關填發郵寄納稅義務人,將於5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5月31日止。若逾期繳納者,每逾3天(即6月4日起)加徵滯納金1%,最高加徵至10%,提醒民眾利用多元繳稅管道如期繳納。

不過,納稅義務人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不能在規定繳納期間內繳清稅款,可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款,不限金額,延期最長1年,分期最長3年(36期),記得於規定納稅期間內,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各縣市地方稅捐機關辦理申請。

注:文中所涉坪數,如無特殊說明,均為規劃坪數。文中出現的圖片僅供參考,以銷售中心實際情況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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