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金補貼遭討回 只因房東「少做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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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租客想申請內政部營建署的租金補貼,房東必須要有繳納房屋稅。

今年政府擴大舉辦的「300億元租金補貼方案」,強調毋須房東同意也能申請,原來沒想像中那麼簡單。根據媒體報導,有租客申請內政部營建署的租金補貼,連續領了7個月補助,竟被要求通通繳回,主因在於發現房東無繳納房屋稅。營建署表示,此類個案為審核過後,才發現房東無繳納房屋稅,因此申請人不符合資格,目前統計27.8萬核准案件中,有180件出現此情況,申請人若無法一次繳返,可透過1年分期,後續也可再走行政救濟流程。

|可採分期方式繳還 或行政救濟流程

行政院去年推出租金補貼,強調租客不用房東同意也可以申請,但近日卻有民眾反應,在去年10月通過審核,已連續領了7個月補助,共計4.9萬元,卻因房東被查出沒繳房屋稅,導致補貼資格不符,4.9萬元需在半年內全數繳回。

對此,營建署回應,為了避免申請人以營業用店面或非居住使用的房屋申請,因此會以房東繳納房屋稅的「住家用稅率課徵」作為依據,又因是首次由營建署辦理,審查人員初期對作業尚不熟悉,致發生此個案情形;本案雖已核撥補貼款項,但依現行規定確實未符規定,目前均有稽核機制,以確保行政審查品質,不得不追回,後續將正式以書面通知溢領返還金額及匯款帳戶,並依民眾經濟狀況,可協議採分期方式繳還。

|資訊未完整宣導 導致誤報件數增加

根據「ETtoday」報導,住宅組科長連偉耀表示,民眾若無法一次性繳返,可透過1年分期,將不會產生任何費用,後續也可再走相關的行政救濟流程。目前該年度租屋補貼受理申請件數約32萬多件,實際核准件數約27.8萬件,而截自上週五統計,碰上「退還補助金」件數約180件,但無法保證後續不會再查出其他個案。

住商不動產企研室執行總監徐佳馨也指出,過去租屋補貼是由地方政府辦理,而去年因有300億元租屋補貼,改由中央處理,受理申請高達30多萬件,案量非常大,又得在相對短的時間內處理;另一方面,去年在政策推行時,起初只強調「不需經房東同意」,對於房東需報稅等資訊並無太多宣導也可能導致誤申報件數大增。

注:文中所涉坪數,如無特殊說明,均為規劃坪數。文中出現的圖片僅供參考,以銷售中心實際情況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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