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輩重男輕女? 想繼承房產請把握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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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社會越來越進步,生男生女一樣好,但是在不少老人家的心中,重男輕女的觀念始終存在,近日就有女網友詢問,母親早逝,自從父親多年前中風,就獨力照顧父親,哥哥不常回家,但父親過世後依舊將現金、房產等財產全都指名只給哥哥繼承,女讀者憤恨不平卻不知如何討回自己該有的權益?

一、先搞懂繼承順序?

要為自己討回一口氣,591新建案表示,首先要先從繼承順序了解,一個人過世後,若無立遺囑其遺產繼承順序根據《民法》第1138條規定,法定繼承人除配偶以外,依序下去為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等。若第一順位已得遺產,下一順位之後就不會有遺產,以此類推。

二、應繼份及特留分是什麼?

根據民法規定,遺產繼承分配要分為應繼分、特留分兩個部分,應繼分為指按照繼承人身分及人數計算,每個人可以獲得遺產的比例。

《民法》第1144條,每位繼承人的應繼分的計算方式,若繼承人只有配偶、直系親屬,其應繼分須平分,但若繼承人是配偶與父母,配偶佔1/2,父母則佔1/2,假如只有配偶及祖父母,配偶佔2/3,祖父母為1/3。

另外,根據《民法》第1223條,特留分則是設立來保障遺產繼承人的最低比例,其算法依據應繼分的比例去拆算,配偶、子女、父母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1/2,兄弟姊妹、祖父母的特留分,為其應繼分1/3。

三、侵犯特留分該如何追討?

以這名女網友情形,因為雙親已仙逝,但父親將財產全部留給哥哥,她可向法院提出該遺囑侵犯到她的特留分,其特留分算法,因她的應繼分跟哥哥均分,各是1/2,特留分則為應繼份的1/2,所以她的特留分是1/4,哥哥必須從繼承的財產中返回1/4部分給她。

然而還須留意的是提起特留分的追訴是有期限,一般法院認為提出侵犯特留分訴求須在得知此事開始起2年內,或是從繼承開始起10年內就得提出訴訟,否則對方可以拒絕給付。

資料來源:591新建案綜合整理
資料編輯:畢務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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