囤房稅2.0勢在必行 會計師提醒修法三重點
圖/除囤房稅2.0,納稅人也務必留意房地相關稅目自住優惠的條件不一。
財政部推出囤房稅2.0,資深會計師陳建宏提醒修法三大重點,包含修法採全國歸戶、特定住家用房屋適用較輕稅率、稽徵方式;另,納稅人也務必注意各項房地相關稅目適用自住優惠要件各不相同,千萬別搞混。
|非自住改採全國歸戶將更精準、統一
根據《經濟日報》報導,財政部預計今年9月將囤房稅2.0草案送立法院審議,非自住住家稅率調升為2%至4.8%,修法決心明確,對此,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資深會計師陳建宏提醒三大重點,包含全國歸戶、特定住家用房屋適用較輕稅率、稽徵方式。
首先,非自住住家房屋將從現行縣市歸戶改為全國歸戶,並採差別稅率。陳建宏指出,未來改採全國歸戶,國人在全國各地購置房屋,包含以配偶、未成年子女名義持有將歸戶統計戶數,相較現行做法,將更為精準統一。
|房東租金達一定標準 也有較輕稅率優惠
其次,特定住家用房屋可適用較輕稅率。例如全國自住一戶、排除豪宅,稅率可適用1%。至於豪宅定義,財政部表示將授權地方政府訂定,中央會給予建議但不會涉入太多,還是回歸地方自治精神。
另外,房東申報租金達到住家用租金標準,稅率為1.5%至2.4%。例如在台北市出租現值200萬元的房屋,以賦稅署公布的111年度北市租金標準為現值20%來看,房東若申報全年租金所得達40萬元以上,則可適用,比一般非自住房屋最多可省稅1.2%、約2.4萬元。另外針對繼承取得、建商兩年內餘屋,也都有給予較輕稅率。
第三,財政部研議未來參考地價稅課徵方式,改採年度課徵,並以基準日持有者及使用情形做為房屋稅課徵對象及稅率統一課徵,有例外情形再自行提出特殊稅率申請。
|房地相關稅目自住優惠 適用條件各不相同
陳建宏提醒,房地產相關稅目中多有提供自住優惠,但各自適用要件不一,除了不能出租營業的基本條件外,戶籍登記規定各不相同。
地價稅是要求本人或配偶、「直系親屬」在當地辦理完成戶籍登記;房地合一稅自住400萬免稅額,則要求本人或配偶、「未成年子女」辦理戶籍登記,持有並居住滿六年;房屋稅則不要求戶籍登記,而是規定本人、配偶、直系親屬必須實際居住使用。
注:文中所涉坪數,如無特殊說明,均為規劃坪數。文中出現的圖片僅供參考,以銷售中心實際情況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