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合一稅申請常見失誤 一不小心罰3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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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國稅局提醒民眾須於規定期限內辦理房地合一新制的申報。

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房地合一新制)自2016年開辦以來,仍有不少民眾搞不清楚導致未辦理申報或申報錯誤,特別提醒只要房地是2016年1月1日以後取得的房屋、土地,都應辦理新制的申報。國稅局表示,民眾常見的3個錯誤包括申報期限、交易日認定以及申報類型。

|房地交易後30日內須申報

交易房地的申報期限應該要在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後的30日內申報,申報的登記日就是房地完成交易的日子。國稅局表示,無論是房地與他人交換、房地交易所得為0元或虧損(即無應納稅額),或者只出售土地(交易房屋、房屋及其坐落基地或依法得核發建造執照的土地),均屬於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的範圍。

|未申報者最高可處3萬元罰鍰

另外,二等親以內親屬買賣新制課稅範圍內的房地,出賣人除了應申報贈與稅並申請非屬贈與同意移轉證明書之外,同樣也需要申報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但個人一併出售分次取得的房地,則依房地取得日期,再分別依據新制(房地合一)或舊制(財產交易所得)申報。國稅局提醒,若未依規定期限申報者,除了需補稅之外,還將處3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鍰。

注:文中所涉坪數,如無特殊說明,均為規劃坪數。文中出現的圖片僅供參考,以銷售中心實際情況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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