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跟進! 都更享減稅最長可達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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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新北市老舊房屋眾多,為提高民眾都更意願,將祭出減稅優惠。

蕭規曹隨! 台北市政府於今年5月初表示,將配合都市更新條例修法實施項捐減免優惠措施以減少稅收,同樣的新北市政府也於今(17)日表示,為配合中央在2019年1月30日公布修正都市更新條例,未來房屋稅將減半徵收2年,而2年期間未移轉則可以減徵延長10年,也就是說減徵時間最長可達12年,以提高民眾都更意願。

|減稅提高都更意願

新北市城鄉發展局黃一平局長表示,民眾參與都市更新會擔心更新後要負擔更多的稅賦,造成都更意願降低,因此中央在2019年1月30日公布修正都市更新條例,其中包括房屋稅、土地增值稅及契稅等稅賦減徵措施,授權地方政府可視地區發展趨勢及財政狀況同意減徵,因此經研議可行後決定配合實施減稅政策,讓民眾提高都更意願。

|房屋稅減徵最長12年

都市更新條例修正後,房屋稅將減半徵收2年,若2年期間未移轉,可以減徵延長10年;另外在土地增值稅及契稅方面,若以協議合建方式辦理案件,因為需要實施者100%同意,困難度較高,所以未來合建案件更新後辦理產權移轉時也可以減徵40%,有助於提高民眾參與協議合建都更意願,不僅有利於都更案推動,也可減少辦理權利變換計畫所需時間,加速都更進程。

注:文中所涉坪數,如無特殊說明,均為規劃坪數。文中出現的圖片僅供參考,以銷售中心實際情況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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