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到漏水屋別慌 專家教你這招自保

圖/建議民眾看屋時應留意牆壁角落與壁紙覆蓋區域,必要時可在交屋前安排專業驗屋,降低交屋後爭議。
買到漏水屋怎麼辦? 根據《三立新聞網》報導,有民眾購買總價約1,600萬的中古屋,簽約後、交屋前驗屋,才發現櫃子後方有屋況說明書未載明的漏水瑕疵。住宅消保會顧問吳翃毅指出,交屋前發現現況瑕疵,買方可先拍照舉證,主要責任仍在原屋主,可要求修繕完成再交屋,或請求價金折讓。同時建議民眾看屋時應留意牆壁角落與壁紙覆蓋區域,必要時可在交屋前安排專業驗屋,降低交屋後爭議。
漏水瑕疵擔保最長5年
住保會整理購屋瑕疵求償重點指出,若交屋前發現瑕疵,主責在賣方,買方可主張修繕後再交屋,或要求價金扣減;若交屋後才發現瑕疵,房仲與原屋主均有責任,買方可同時向兩方求償。吳翃毅表示,以這起案例來看,買方主要訴求對象是前屋主,可要求修繕完畢後交屋,或折讓修繕價金10萬。房仲既已收取服務費,也應告知前屋主應負義務,讓交易依契約與法律責任處理。
住保會提醒,依《民法》第354條及第365條,買方若在交屋後發現漏水,應立即拍照、錄影,並以存證信函通知賣方。通知後須於6個月內行使權利,瑕疵擔保權利期限最長為交屋後5年,且賣方負無過失責任;若賣方故意隱瞞瑕疵,則不受6個月通知時效限制,但仍受5年時效拘束。
吳翃毅指出,房屋買賣契約常見「依現況交屋」條文,並不等於賣方可免責;若房仲、前屋主未充分告知屋況瑕疵,買方仍可向屋主求償。若實際屋況因賣方因素與屋況說明書不符,買方也可依約要求利息或違約金,按每日萬分之二或萬分之五計算,經催告仍不履行時,甚至可解除契約並求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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