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宅再爆爭議 資格不符被迫10天內搬家
各縣市政府力推社會住宅,維護青年與弱勢族群居住正義,近期卻再度爆發退租爭議,有民眾申請到青年社會住宅三重館,住了2年後,因月薪不符續約條件,被迫搬離,物業公司竟沒有規範搬屋緩衝期,讓他措手不及,最後答應到期日後的10日內搬走,並要求恢復屋內全新狀況。
|民眾:順延一個月或10天 都可隨便決定?
根據《ETtoday》報導,黃先生2017年入住新北市青年社會住宅三重館,原訂住到今年9月5日後必須重新申請續住,但黃先生8月20日申請時,被物業公司告知月薪已超過標準51331元,必須在期限內搬走。
黃先生得知後,跟物業公司商討展延搬家日一個月,當時口頭答應可以延至10月6日搬離。想不到之後確認最後期限時,卻又改口指並無答應延後一個月。雙方經過協商後,這才同意讓延到9月16日,但黃先生仍質疑難道順延一個月或10天,都可以隨便決定嗎?
此外,物業公司還要他把房間恢復成交屋時全新狀況,連廁所膠條都要刷白,否則將要負擔清潔費用。
|中和館也曾爆發退租爭議
針對此事件,新北市城鄉局回應,表示黃先生已於管理單位協商達成9月16日搬遷之約定,並經雙方親筆簽署同意,故無報導所指約定退租時間不明之情事。
此外,依契約規定,承租戶於退租點交時應將房屋內物品清空返還。且本案針對日久使用之正常折舊現象並無「全新返還」之要求,僅就人為因素破壞設備部分檢討賠償事宜。經查該住戶目前仍承租中,尚未進入點交程序。
事實上,去年新北市青年社會住宅中和館也曾爆發退租爭議,有民眾退租時被認定附設的沙發椅有污漬,須賠1.2萬元換新皮費用,甚至有住戶賠償污損家具逾4萬元,其中1個肥皂盒就要500元。最終新北市主管單位也只能勸雙方多協商,解決糾紛。
圖/青年社會住宅三重館爆發退租爭議。翻攝自新北市政府官網
591觀點
社宅由於租金便宜、地點好,一推出往往吸引民眾搶著抽籤入住,不過當民眾工作異動、薪水調漲、不符合承租資格得退租的時候,由於政府主要是委託物業公司與民眾接洽,所以容易引發糾紛,而新北市三重、中和館青年社會住宅皆採BOT模式營運,城鄉局也只能盡量勸雙方多溝通、協商。政府單位理應當與物業公司規劃社宅退租時一系列SOP以及賠償上限值,才不會使民眾退租時無所適從,有損社宅創設初衷。
591房屋交易網也提醒民眾,在外租房時,可在簽約合約中明定,家具自然耗損的部分不需要負擔賠償責任,並註明哪些項目是房東應負擔的修繕責任;且在簽約後點交準備搬入前,承租人可先將屋內狀況及附設家具拍照以作為判定依據。至於賠償認知的爭議問題,承租人可請消保官調解爭議,或透過「鄉鎮調解委員機構」及「調解委員會」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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