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上漏水擺爛我家遭殃 律師授解決之道
圖/專家表示,漏水拖延維修只會使損失擴大,盡快處理才是上策。
屋子住久了,房屋屋齡大了就容易產生漏水現象,專家提醒,房子漏水首先得先確定原因為何,才能知道責任歸屬,如果發現是鄰居的問題,依法可以協調的方式請求進入查看,並釐清責任歸屬,若僵局未解就只好提起訴訟請求,但拖延維修只會使損失擴大,奉勸盡快處理才是上策。
|最好以協調的方式請求進入查看
民眾若房子漏水了,請抓漏師傅鑑定後,發現漏水的原因在於鄰居,這個時候若要尋求處理,律師郭力菁在台灣司法人權進步協會臉書中建議,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6條規定,各住戶對於其他住戶因維護、修繕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或設置管線,必須進入其專有部分或約定專用部分時,不得拒絕。若住戶拒絕,經協調仍不履行時,住戶、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可請求主管機關罰鍰或起訴,使該住戶允許進入。
所以,郭力菁認為最好的方法,首先是先以協調的方式請求進入查看,若遭拒絕時,可以請主管機關對該鄰舍處以罰鍰。若還是罰不怕,最後一步就是起訴,請法院處理。
而原因找出來後,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0條、第12條之規定,漏水原因及責任歸屬大致可分3種類型,包括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之修繕、管理、維護,由各該區分所有權人或約定專用部分之使用人負責,並負擔其費用。
|拖延修繕損失更大 盡快解決才是上策
再來則是共用部分、約定共用部分的修繕、管理、維護,主要是由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負責,費用則由公共基金支付或由區分所有權人按其共有之應有部分比例分擔。
最後,則為專有部分之共同壁及樓地板或其內之管線,其維修費用由該共同壁雙方或樓地板上下方之區分所有權人共同負擔。郭力菁表示,倘若修繕費用可歸責於區分所有權人之事所致者,就必須由該區分所有權人負擔,也就是說,若發現漏水的原因全就是鄰居的問題,此時鄰居就得負責修繕漏水,或支付修繕費用及負擔因漏水而造成的的裝潢毀損、財物毀損等損害,若仍不願修繕或支付費用,苦主只好提起訴訟請求。
但郭力菁也提醒,若真進入訴訟程序,法院會請公正的第三方鑑定漏水原因,敗訴者除了要負擔約5~50萬不等的鑑定費用之外,因為拖延修繕所造成漏水戶的損失擴大,也得一併賠償,奉勸應負責者且勿抱持能拖就拖,一切等法院判決的心態,盡快解決才是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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