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預售屋要注意 內政部:合約必看這9項

圖/內政部提醒民眾,由於預售屋交易期間長,簽約前應詳閱契約內容。
房市熱絡,農曆春節期間各大案場也都有不錯的成績,對此內政部也特別提醒,民眾購屋時應冷靜考慮,尤其預售屋交易期間長,預售屋買賣契約攸關雙方權利義務的履行,在簽約前應詳閱契約內容,並特別注意「是否已領有建造執照」等9大事項,以減少不必要的消費糾紛。另外,針對違反的建商,也將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最高處30萬元罰鍰。
|購屋前先比對內政部定型化契約
內政部表示,為加強保障購買預售屋消費者的權益,已修正「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部分規定,並自2021年元旦起實施,民眾在簽約前應詳閱契約內容,包括確認建案已請領建造執照;無須先行支付定金才可審閱契約書;停車位應載明長、寬、高及含車道及其他必要空間的合計面積;土地及建物登記總面積如發生誤差,不足部分,建商均應全部找補。
另外,像是自來水、電力管線、瓦斯內管線之相關費用應由建商負擔;交屋保留款是包括房屋及土地總價的5%;建商如延遲交屋,應按萬分之五日息,負擔遲延利息;建商在交屋前應完成瑕疵修繕義務;最後房子的保固期限,是從交屋日起算,結構部分保固15年;固定建材及設備部分保固1年。
|違反建商將處最高30萬元罰鍰
而新版的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也明定區分所有建物土地及共有部分應有權利範圍的計算方式,應以專有部分面積(主建物面積加附屬建物陽台面積)比例計算,並特別納入不動產開發業者使用的預售屋建材禁用爐碴(石)並應符合檢測規範,以免影響民眾居住品質及安全。
建商與消費者簽訂的預售屋買賣契約,應符合新制契約規定,建商違反者,可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最高處30萬元罰鍰。最後內政部提醒民眾,預售屋交易期間長,而且沒有實體可測度,交易過程中,除留意不動產業者提供的契約是否符合內政部公告的「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外,也可要求其提出建造執照,及其圖說影本等相關文件。
想看更多相關新聞:
您可能感興趣的文章
最新文章
-
以房養老需求升溫 首季核貸件數創新高
2026-06-17 · 即時新聞
-
房仲業將被取代?包租代管3年增近萬人
2026-06-17 · 即時新聞
-
台股熱錢回流房市?僅17%願投入不動產
2026-06-17 · 即時新聞
-
預售屋南冷北熱 中古屋買氣罕見反超
2026-06-17 · 即時新聞
-
858萬起買學區房!正對明星學校 室內可做3房2衛規劃 幫首購族減壓成家
2026-06-17 · 短影音
熱門文章
新青安2.0 擬新增房價上限、收入與年齡門檻
9735
央行理監事會將登場 楊金龍:信用管制就到這裡
7592
新青安2.0訂總價上限 建商:恐與市場脫節
7356
營建成本漲、房價受限 「都更棄嬰」恐升溫
6500
價差高達700萬 彰化買方棄透天、買大樓
5539
更多地產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