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地權條例》修法三讀過關! 五重拳打炒房
攸關打炒房的《平均地權條例》今早(10)於立法院會三讀通過,內容包括預售屋限制換約轉售、禁止炒作、檢舉獎金制度、解約申報登錄、限制私法人購屋五大重拳,與政院版本相去不遠,僅增訂地方縣市的查核權及資金提撥等條款,而正式上路日期仍有待行政院公告。市場預期將對房市帶來重大衝擊,尤其是預售屋買氣恐迎來洗牌。
|禁換約轉售、私法人購屋限制都過關
立法院內政委員今(10)日會正式通過《平均地權條例》修正案,內容祭出5大重拳遏止炒房,首先是限制預售屋、新建成屋簽約後,不得進行換約或轉售,這次三讀也確定除配偶、直系血親或二親等內旁系血親,及強制執行、重大傷病、非自願失業及重大變故等例外情形。
私法人購置住宅,三讀則新增免申請但書條款,例如與建商合建、都市更新等情形,細則仍有待相關機關制定。值得一提的是,本次修法將不溯及既往,如果業者在修法施行前已簽訂契約出售住宅給私法人,新制上路後,將不受許可制規定限制,避免既有買賣交易另衍生交易糾紛。另外,若預售屋買賣有解約,建商應於30日內申報登錄,違規者將按戶棟處罰3萬~15萬元。
圖/《平均地權條例》修正草案三讀通過。(示意圖)
|明確規範炒作行為 最重將罰5千萬
再來,則是明確規範房市炒作行為:第一,不得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說明會或其他傳播方式散布不實資訊,影響不動產交易價格;第二,不得與他人通謀或為虛偽交易,營造不動產交易活絡的表象;第三,自行、以他人名義或集結多數人違規銷售、連續買入或加價轉售不動產,且明顯影響市場秩序或壟斷轉售牟利
如經上述炒作行為經過主管機關查核,將處100萬~5000萬元罰鍰,屆期未改正可連續處罰,過往常見的新聞媒體散布不實資訊,或以網紅、YouTuber、網路社群、揪團炒作者也在內。此外,檢舉獎金制度,民眾可向縣市主管機關檢舉不動產銷售、買賣或申報登錄資訊的違法事證,如經查證屬實,得以實收罰鍰總金額收入一定比率提供檢舉獎金,另應提撥一定比率給查核業務所需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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