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燒厝」 房東、房客誰負責?
台灣租賃市場之大,房東與房客之間的愛恨情仇幾乎天天上演,加上「火燒厝」事件頻頻鬧上新聞版面,讓許多租客在選屋、挑屋之際,也不妨想到:若租屋處不小心電線走火,造成財務或人身傷害,到底是房客要認賠賠償、還是房東要負責呢?
│租屋處失火 房東需提過失證明
一般房東將房子租出去,房客就有房屋的使用權,因此若發生火災,房東通常都會對房客提出損害的告訴,但房東同時也需提出證明(或由法院認定)房客有「重大過失責任」。所謂「重大過失」是指的是房客”欠缺普通人的注意”,譬如說,在租屋處亂丟菸蒂、拉太多延長線、或煮飯煮菜時未注意爐火、在屋內烤肉等情況引發火災,都屬於欠缺注意的義務,構成重大過失,房客應賠償房東的損失。
│拉太多電線 很可能用電超載
反之,若查無原因,通常會歸咎於物件的電線過於老舊,此時便是房東責任。有些房東會將住家重新施工、重拉電線,有利出租,例如將公寓格多間套房,每間皆有冷氣可使用,但也因為這樣,非常容易用電量超過負荷,在用電超載的情況就很容易造成電線走火,房東應負責賠償房客損失,嚴重時甚至須負公共安全的刑事責任。
TIPS:
不幸發生失火情事,若房東認為是租客的問題,通常對於「重大過失」很難舉證,因此在實務上,房東往往會在租約中加註”特別約定”,「除了因天災地變等不可抗拒情形,若因租客個人過失導致房屋毀損,其理應負損害賠償之責」。
您可能感興趣的文章
最新文章
-
投資人看旺房市 營建類股指數再創新高
2024-03-29 · 即時新聞
-
年輕人苦哈哈 平均要揹近9百萬房貸創新高
2024-03-28 · 即時新聞
-
升息沒影響 房仲:豪宅稅以下仍是賣方市場
2024-03-28 · 即時新聞
-
建商購地意願升 第一季土地交易翻倍成長
2024-03-28 · 即時新聞
-
利率、電費雙漲 房市將出現兩大風潮
2024-03-27 · 即時新聞
熱門文章
新青安挺成家 329購屋節周周送10萬現金3.5萬
94狂 水泥管也能爽爽住304.2萬
央行意外升息 恐有三因素不利房市發展1.8萬
全台十大「租不如買」區出爐 這縣市包辦一半1.3萬
央行升息新青安利率動不動? 財政部這樣說1.2萬
更多地產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