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兇宅爽當包租公? 專家指法律風險超高
圖/房東出租凶宅必須承擔許多法律風險。翻攝自google map
許多投資客覺得凶宅便宜,以低價入手後,再隔成多間套房出租,藉此賺投報率,但自去年租賃專法上路後,明文規定出租物件若是凶宅,且房東有告知房客之義務。房仲業者也提醒,投資凶宅必須承擔許多法律風險,例如追求獲利更高的隔間就是違建,建議一般人還是少碰為妙。
|涉及出租隔間違建+逃漏稅問題
根據「三立新聞」報導,房仲業者表示,早期資訊不透明的時代,不少投資客聽聞有凶宅出售,都會立刻和屋主連絡,並以凶宅為理由,大幅砍價,例如400萬的房子,直接砍價到120萬,從3折開始談,不過通常還是在5~8折左右成交最多。但買了以後也不是用來出租,而是立刻交給房仲再賣,賺到高額差價,但如今時代不同,根據《民法》規定,凶宅屬於「物之瑕疵」,屋主與房仲有應告知買家的義務,所以早期投資客不是賺飽飽收山了,就是轉成買後出租,賺取投報率。
假設一間30坪市值1000萬元,原本出租別人每月可獲得2萬,不算額外空租期的成本,有約2.4%的年投報率;但不幸發生凶案後,投資客以700萬接手,再以同樣月租金2萬出租,年投報率就上升至約3.4%。一間30坪房子,直接隔成5~6間套房,每間出租6千~1萬元不等,若以隔成5間、每間6千計算,每月總租金3萬,投報率瞬間暴增至5.1%左右。既使去年租賃專法上路,有明文規定出租物件若是凶宅,房東有告知房客之義務,但就算降價出租,租金打8折,投報率依舊比正常物件高。
住商不動產企研室經理徐佳馨則表示,凶宅投資必須承擔許多法律風險,例如出租私自加蓋的隔間違建,這種類型的房東大多數有逃漏稅情形,而且許多投資客在做凶宅投資時,就是遊走在法律灰色地帶,對於一般人而言,建議還是少碰為妙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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